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券商遴选项目
遴选公告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遴选编号:ZJZH-2022-JK-06-09
二、遴选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遴选文件)
标项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遴选文件) |
主要内容、要求 |
遴选响应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01 |
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券商遴选项目 |
遴选10家证券公司 |
¥0.00 |
三、遴选人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金控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国资委《绍兴市市管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绍市国资财〔2020〕3号)文件及国资委《绍兴市市管企业资金信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绍市国资财〔2021〕6号)文件要求,择优选择10家证券公司担任金控公司战略合作券商。
四、遴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券公司。具有丰富承销经验和良好的业绩,具有较强的项目执行能力、相关政策的把握能力以及同各有关机构的沟通能力。
2、具有有效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具有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报名:
1.报名:2022年 6 月 27 日 至 2022年 7 月 1 日 上午 9:00 — 11:30 ; 下午 14:00 — 16: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层招标代理部)受理,并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53327026@qq.com:授权委托书、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具有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的证明文件;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遴选响应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2.遴选文件售价:每份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电话报名)。
3.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券商不足10家,则取消本次遴选,择期重新实施。若遴选时有效的遴选响应人(包括资格有效、申报文件有效)不足10家,则取消本次遴选,择期重新实施。若券商报名成功后不参加遴选,须在2022年 7 月 1 日16:30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遴选代理机构,否则将被取消下一轮债券承销商的遴选资格。
七、遴选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遴选响应人应于2022年 7 月 6 日 09:00时整以前将申报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八、遴选时间及地点:2022年 7 月 6 日 09:00 时整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楼大会议室遴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需出席遴选会议。
九、遴选响应保证金:无。
十、遴选响应与遴选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遴选响应与遴选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申报文件允许遴选响应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接收人:张思倩,联系方式:15715821887。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1453327026@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遴选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申报文件递交的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申报文件仍需要按遴选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遴选响应人自行承担。
2.若遴选响应人所在地(注册地)因疫情封控原因,申报文件无法快递准时送达的,本项目也允许遴选响应单位在遴选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按规定签字盖章后将彩色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非报名邮箱),电子邮箱地址在遴选前10分钟公布。同时,为便于评委评审,遴选响应人须同时将申报文件的扫描件委托绍兴当地或绍兴附近没疫情风险的分支机构人员彩色打印后在遴选截止时间前送到或寄到开标现场,彩色打印件允许采用分支机构的相关红章进行密封,一式五份。遴选响应单位须在遴选会议结束后提供纸质申报文件一正四副,申报文件须装订成册并按遴选文件要求盖章,内容须与电子申报文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3.遴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遴选会议。若遴选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遴选会议的,取消遴选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遴选响应人需向遴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4.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遴选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遴选人有权在标后对中选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遴选响应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标后无法提供申报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遴选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遴选人: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赵佳 15157576265;
2.遴选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思倩 15715821887,金星 13575505027。
3.监督部门: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蔡正靓 85209025。
十二、若本遴选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遴选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遴选文件为准。
绍兴长庚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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